关于“果川守护市民联合”声明的反驳声明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针对“果川守护市民联合”于2026年7月7日发布的声明,新天地果川教会特此发表如下声明,就其中存在的失实内容予以澄清,并对被歪曲的事实予以更正。
“果川守护市民联合”以果川市特殊的城市结构、学生安全以及人员密集可能造成的不便等为由,主张拒绝批准新天地果川教会建筑物变更为宗教设施用途。对此,本教会深表遗憾。
该团体所标榜的所谓“保障居民安全”和“保护教育环境”,其本质不过是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侵犯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并试图通过给特定宗教贴上标签,将其排斥于地区社会之外的片面主张。我们充分理解并尊重广大家长对学生安全和教育环境的关切,但若仅凭毫无事实依据的忧虑和未经证实的流言,便要求特定群体单方面承受歧视与牺牲,这绝不能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公共利益”。
因此,我们有必要澄清事实,并阐明何为依法行政、符合宪法原则的真正公共利益。
一、建筑物位于商业区,并非限制用途变更登记的法定依据
新天地果川教会于27年前迁入现址时,周边同样已有学校。然而,在过去27年间,从未发生过任何声明中所担忧的安全事故或对学生造成损害的事件。如今再以毗邻学校为由主张存在风险,显然缺乏事实依据。此外,新天地果川教会从未针对学生开展任何传教活动,相关指控纯属失实。
新天地果川教会建筑物既不位于学校设施范围内,也不属于学校用地,而是坐落于市中心商业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该区域原则上允许包括宗教设施在内的多种用途。
果川市作为典型的高密度紧凑型规划城市,大型商场、大型培训机构、大型教会等人员密集设施客观上共存于同一区域。因此,“毗邻学校”是市中心商业设施普遍存在的客观条件,并不能成为排斥特定宗教设施的法定理由。
二、将统一着装和礼拜人数视为“危险因素”,有违平等原则,属于差别对待
如果真正关注的是人员聚集本身,就没有必要刻意强调统一着装。此类表述实际上是在刻意营造危险印象,放大公众疑虑。
即使所质疑的是宗教集会本身,这亦属于宪法保障的宗教礼仪自由,其形式与大型教会举行主日礼拜、天主教堂举行弥撒等宗教活动并无本质区别,均属于社会普遍存在的宗教实践。
唯独将这一标准适用于某一宗教设施,而不适用于其他宗教团体,显然违反平等原则,有失公平。
此外,“果川守护市民联合”所引用的“9,930人”数据,仅单日累计到场人数,并非同一时段聚集人数。事实上,新天地果川教会十余年来一直实行分时段礼拜制度,从未因礼拜活动发生交通拥堵或公共安全事故。教会长期安排专门人员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并持续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今后亦愿继续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共同做好交通疏导和安全保障工作。如果确有公共安全管理方面的顾虑,合理的解决方式应当是行政机关与教会加强交通管理合作,而绝非以排斥、驱逐宗教设施作为解决方案。
三、所谓“引发地区社会矛盾”的说法与事实不符,相反,教会长期促进了当地商业发展
长期以来,新天地果川教会圣徒在礼拜前后持续消费于周边商铺、餐厅及商业设施,为果川市中心商圈的发展作出了切实贡献。即使过去曾因个别事件发生过抗议或集会,也不能据此概括为所谓“持续性的地区社会矛盾”。如此表述既缺乏客观依据,也明显夸大了事实。
此外,也不能武断认定相关事件的发生与新天地果川教会建筑物用途变更登记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真正维护公共秩序,不应以限制合法宗教活动为代价,而应依法制止仇恨言论和违法集会。这本属于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平衡保障集会自由与维护公共秩序的职责,而绝不能成为否定宗教设施合法存在的依据。如果仅因曾出现过社会争议,便据此否定宗教设施的存在,那么实际上等同于允许反对者通过持续施压和抗议左右宗教设施的存续,这不仅违背法治原则,也将形成极其危险的社会先例。
四、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同样必须受到宪法原则的约束
行政机关的裁量权,应当以法律和事实为依据。倘若裁量建立在社会对特定宗教的偏见或未经证实的担忧之上,即构成裁量权的滥用或逾越。限制宗教自由,必须以明确、现实且具体存在的危险为前提。仅凭被歪曲的数据统计和缺乏事实依据的推测,远不足以满足限制宪法基本权利的法定条件。
新天地果川教会绝不会轻视果川市民所感受到的不便与担忧。然而,这种担忧绝不能演变为对特定宗教的排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宗教自由是受宪法保障、不得随意限制的基本权利。否定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并要求特定群体单方面承担牺牲,绝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共利益。
建筑物用途登记变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行政机关依法即应予以办理,属于法定职责。若仅依据部分失实主张而拒绝或拖延办理,不仅有违行政公正,更构成明显的裁量权滥用。我们郑重呼吁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不应受片面舆论左右,始终坚持以宪法原则和法律规定为依据,依法、公正、审慎地作出判断。
2026年7月16日
新天地果川教会全体圣徒
